《福建省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正式施行******
本报讯 《福建省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简称《条例》)于1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对福建红色文化遗存在保护原则、调查认定、保护管理、传承利用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福建是革命老区,也是红色资源大省,但一些地方和单位对红色资源保护还存在责任不明确、认定标准不一、维护修缮滞后、教育功能不足等问题。因此,通过立法明确保护责任、强化保障措施、促进红色资源保护利用和红色文化传承十分必要。
在红色资源调查认定方面,《条例》明确设区的市范围内的红色文化遗存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红色文化遗存管理部门认定和公布,同时细化了公示制度,对实践中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情形作了具体规定。
在红色资源保护管理方面,《条例》规定尚未登记公布为文物的不可移动红色文化遗存,因重大公共利益需要进行异地保护的,建设单位应当制定迁移异地保护方案,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条例》还规定了在不可移动红色文化遗存保护范围内禁止的行为,其中明确禁止开展与遗存环境氛围不相协调的经营或者娱乐活动。
在红色资源传承利用方面,《条例》规定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将红色主题教育纳入教学课程,利用红色文化遗存开展现场教学、主题教育等教学活动。 (文旅)
云南省政协“协商在基层”成果涌现 打通履职“最后一公里”******
中新网昆明1月9日电 (罗婕)政协云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新闻发布会9日在云南昆明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通过省、州(市)、县三级政协共同努力,云南省政协打造的特色履职品牌“协商在基层”启动三年来涌现出一批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案例,推动政协协商向基层延伸,打通了履职“最后一公里”。
近年来,云南省政协在拓展协商形式、丰富协商内容方面取得了新突破。政协云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副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张荣明介绍,“协商在基层”工作启动以来,云南省政协成功走出了一条推动政协协商向基层延伸、拓展基层群众参与政协协商渠道的创新之路,推动政协协商向基层延伸,积极把政协协商与基层社会治理有机结合,打造了集党委、政府“好帮手”、人民群众“连心桥”、委员履职“新平台”为一体的政协特色品牌。
张荣明表示,“协商在基层”工作通过协商主体以基层民众为主、协商议题以民生实事为主两个方面,开辟了协商为民新渠道。通过省、州(市)、县三级联动拓展了政协履职新空间,省政协成立工作推进组,州(市)政协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县级政协设立乡镇(街道)协商议事会议,让“协商在基层”成为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的大舞台,打通了履职“最后一公里”。
三年来,“协商在基层”在云岭大地涌现出一批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案例,2021年评选出30大创新案例,2022年评选出50大典型案例,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果。
其中,临沧市政协从镇康县红岩村“一寨三县三乡六村”联合治理协商议事中起步,探索形成了“边寨协商”特色品牌,两次在全国政协作了大会交流,目前红岩村已创建成为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而云南省政协经济委、临沧市政协、凤庆县政协三级联动开展振兴滇红茶产业协商议事,催生了凤庆滇红茶产业联盟,焕发了“滇红”品牌生机。
张荣明称,云南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将于1月10日至1月14日召开,会期4天半。本次大会主要议程为,听取和审议政协云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和关于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列席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选举政协云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常务委员;审议通过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政治决议、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关于十二届省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等决议和报告。(完)